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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榆林市电大党总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 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6-30      文章来源:

 

 

 

 

 

 

榆电大党发〔2016〕3 号

 

关于印发《榆林市电大党总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

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教工支部:

现将《榆林市电大党总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榆林市电大党总支

2016年4月20日

 

 

 

 

抄送:市教育局、校内各位校级领导

 

 

榆林市电大党总支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办法

 

  今年,各级党组织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共榆林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教党组[2016]5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在我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把学习教育深入到两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

  (一)主要目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恪守职业道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育工作者;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电大教育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号召全校党员以实际行动投入到电大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中。

  (二)重点任务。要在全校党员中突出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等问题,增强党员认同感;突出解决一些党员在党的意识方面存在的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等问题,增强党员归属感;突出解决一些党员在常规党纪方面存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不守规矩、不按原则办事,师德缺失、以权谋私等问题,增强党员敬畏感;突出解决一些党员践行宗旨方面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服务县区电大和师生意识不强,职业理想淡化、拈轻怕重、消极怠工,怕担当、不愿为、不敢为、不会为等问题,增强党员责任感。

  (三)基本原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要突出正常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广大党员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坚持学习教育与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坚持学习教育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三是坚持学习教育与学校中心组学习、全员读书活动相结合,使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学习经常化、全覆盖,确保学习教育收到实际效果。四是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反面典型警示提醒,让党员明事理、知底线、守规矩、作表率;五是坚持“抓两头”与“带中间”相结合,做好后进党员的教育转化提高工作,促进党员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六是坚持落实学校党总支要求与教工支部具体实际相结合,通过分类谋划,求真务实,借鉴学校党员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又不做硬性要求,鼓励创新,充分发挥各支部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学习教育内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落实好市委、市教育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统筹安排好学的内容和做的要求。

  (一)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要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尊崇、遵守、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等。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行业法律法规,树立行为规范,爱岗敬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要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引导党员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为教的基准和底线。

  (二)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为重点,学习领会好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和来陕视察讲话精神,引导党员领会核心要义,掌握分析教育形势和解决教育领域内突出问题的立场方法,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服务意识。学习系列讲话要同我校中心组学习、全员读书活动和创建“三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使学习更具实效,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党总支还要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

  (三)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符合“四讲四有”标准的合格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树立崇高的政治信念,遵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修身养性,恪守职业规矩,遵守各项纪律。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做学高为师、行为世范的行业楷模。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爱岗敬业,树立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高尚情怀,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完成本职工作、促进电大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三、主要措施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分别作出具体安排。“学”要体现在“人人讲党课,天天有心得、月月集中学”,“做”要体现在“人人做承诺,天天抓落实、月月有贡献”,要将开展党员“一承诺一述职一评议”作为“学做”结合的有力抓手。

  (一)认真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要不断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党员组织生活质量。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将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设为“党员活动日”。各党支部要以此为载体,统筹安排学习教育的各项活动,促进党的组织生活回归正常。要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校级领导都要深入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三访五促、为民服务”联系包抓干部、“第一书记”要到所包扶的村组、社区讲党课。讲党课要突出“两学一做”主题,党味浓厚,党课要“姓党”。“七一”前后要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建立党员向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并把参加“三会一课”等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二)努力抓好日常学习和专题讨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教育。每名党员做到“天天有心得”,要勤学善思,每天将自己的学习感悟和思想火花及时记录,可以是一句话,也可以是一段心得。把自主学与集体学紧密结合起来,在督促党员自学的同时,党支部做到“月月集中学”,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可与“三会一课”统筹安排。重点开展“五项活动”和“四次讨论”。4月底前,学校党总支组织开展一次党员“两学一做”主题培训。5月底前,党总支组织围绕“学习党章党史,做一名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开展第一次专题讨论。6月底前,党总支要举行一次学习党章党规知识竞赛。7月底前,各支部要围绕“学习党规党纪,做一名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开展第二次专题讨论。8月底前,各支部要组织每名党员抄写一遍《党章》,并就如何履行党员义务撰写一篇心得体会。9月底前,各支部要组织围绕“注重自身修养,做一名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开展第三次专题讨论。10月底前,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两学一做”成果测试。11月底前,各支部要组织围绕“践行讲话精神,做一名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开展第四次专题讨论。12月底前,迎接学习教育成果集中检验。

  (三)组织开展好系列纪念活动。围绕纪念建党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到陕北80周年,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党的知识竞赛、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看革命题材影视作品、抄写《条例》《准则》等活动。开展系列活动要秉承精简节约精神,杜绝铺张浪费。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年底前,要分别以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召开“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班子及其成员对照职能职责,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深挖问题产生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要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组织生活会要围绕“四讲四有”要求,结合党员岗位和个人实际情况开展。会后,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并根据提出的问题抓好整改。

  (五)开展党员“一承诺一述职一评议”。学习教育开展之初,每名党员要围绕“做合格党员”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要纳入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年终每名党员都要向党支部进行述职,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说明,并作出自我评价。评议党员时,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评议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利用“五步工作法”,稳妥慎重给予教育转化和组织处置。

  (六)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引导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开展扶贫、党员社区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师党员要在推进开放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非教师党员要在辅助教学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曹国年同志担任组长,王金鑫、秦榆栋、丁建伟同志担任副组长;组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丁建伟同志兼任主任。

  (一)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在“学”与 “做”上为党员作出表率。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联系点制度。

  (二)加强组织。学校将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总支书记要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两个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同时,结合学校实际,要强化行政一把手的重要责任,行政一把手在行政领域必须起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履行好该项工作的职责。

  (三)分类施策。学校要根据党员人数及其它方面实际情况,对学习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分类实施、灵活安排。对离岗尚未退休的干部职工党员,参加原所在支部的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远程学习的方式组织他们按照学校的实施办法进行学习,或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学习教育。

  (四)加大宣传。学习教育过程中,要通过开辟校园网专栏、橱窗、LED显示屏、党员群、QQ群等媒体,定期总结、宣传、推广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和成效,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学习教育全面深入进展。

  (五)统筹兼顾。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与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与深入推进电大教学管理改革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